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12月24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对近五年审理的虚假工商登记类行政案件特点及原因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并通报了典型案件。在一起案件中,原告主张某公司登记所依据的股权转让协议等为虚假材料,涉案登记应为虚假行为。但经法院调查发现原告在被诉登记发生前已经知晓,并在登记发生后通过实际行动予以认可,因此驳回该诉求。 2020年11月13日,某教育服务机构向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工商登记及备案变更申请,包括将其法定代表人登记变更为邢某、股东登记变更为邢某和樊某,同时将邢某备案为董事成员和经理、将樊某备案为监事。2020年11月16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予上述变更登记及备案申请。 邢某和樊某称,在上述登记发生时二人均为在校大学生,结识了自称大学教授的刘某,打算与其合作经营,但后未协商一致,刘某是在二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委托中介人员,对其个人购买来的教育机构进行了上述登记备案变更。于是二人诉至法院,主张当时登记所依据的股权转让协议等为虚假材料,涉案登记应为虚假行为。 昌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的刘某、樊某、邢某及中介人员的微信群聊天记录,邢某、樊某一直在该群内且均参与对教育机构变更登记和经营事项的讨论,为进行登记,二人在群内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等材料,在登记作出后仍在群内继续讨论后续事宜,并且提及营业执照的保管等具体经营管理运作。直到登记作出后约一周,邢某、樊某因与刘某在经营方面无法达成合意,才对该次登记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因此,上述事实能够证明二人在被诉登记发生前已经知晓,并在登记发生后通过实际行动予以认可,该次登记不属于虚假登记。昌平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二人的诉讼请求。编辑 甘浩校对 陈荻雁
@联系我们
-应用内反馈:「我」-「右上角菜单」-「设置」-「反馈与帮助」
客户24小时在线服务
山西省委原副书记商黎光受贿案一审宣判在哪下载安装?《光影人生》第37期 专访朱一龙:出道10年,“好演员”是这样炼成的好用吗?
作者: 别苛婉 2024年12月28日 03:04120.25MB
查看240.66MB
查看73.5MB
查看461.0MB
查看
网友评论更多
80邱芬祥c
北京:“智”汇海关·“数”智口岸 助力行业数字化转型🕺➬
2024/12/28 推荐
187****9185 回复 184****6347:江苏销毁按正品计值1000多万元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来自长海
187****4235 回复 184****6700:共建一带一路坚定前行➌来自思茅
157****1756:按最下面的历史版本☦🍝来自运城
3000堵滢宏647
2020年核电发电量创新高🙃🏖
2024/12/27 推荐
永久VIP:网站自律管理承诺书🎒来自阳泉
158****6049:上头电子烟引发新型毒品犯罪应引起警惕🕴来自南宁
158****2630 回复 666🌙:王宇燕同志任山东省委副书记🏦来自万州
706顾聪青jj
【社论】备案审查,宪法监督的重要抓手🌇🛑
2024/12/26 不推荐
聂茜蓉pp:地球早期生命演化奥秘被揭示📘
186****842 回复 159****7526:日本公布登月探测器“倒栽葱”着陆原因🔺